鲤城区(古属泉州府晋江县)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区。鲤城区是泉州市中心城区之一,因古城形似鲤鱼得名,历史上习惯称“泉州”,位于晋江下游的泉州平原,东、北邻丰泽区,西、北毗南安市,西、南与晋江市交界。1300多年来,鲤城区一直是历代州、郡、府、署、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和政府所在地,城区并逐步发展为“梯航万国、商船辐辏”的港口城市。鲤城区旅游文化资源得天独厚,是福建、泉州的文化中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宗教人文艺术瑰宝荟萃,素有“海滨邹鲁”、“此地古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的美誉。区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摩尼教等珍贵文化史迹林立,拥有开元寺、清净寺、天后宫、府文庙、崇福寺、承天寺、李贽故居、朱熹遗迹等一大批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音、梨园戏、高甲戏、提线木偶戏、拍胸舞等珍贵的古老文化艺术源远流长。鲤城区又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全区现有旅居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约30.8万人。鲤城区辖8个街道办事处及1个省级开发区,分别是:江南街道、浮桥街道、金龙街道、常泰街道、开元街道、鲤中街道、海滨街道、临江街道、江南高新电子园区。
鲤城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